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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 主页 > 品牌促销 >

淘宝每年遭上百万起恶意投诉

  • 时间:2016-07-28 14:38
  •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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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而与王锋有类型情况的还有李某,他同样也是被福建的这个张某以“刀锋”品牌词恶意投诉,结果支付了数千元的费用才解套。巡洋告诉记者,虽然后来李某没有就此事纠缠,但随着恶意品牌投诉的增多,平台面临的法律风险确实在加大。

  互联网是现实的一面镜子,线下存在的各种不法行为,在线上同样在不断露头。如今,现实世界中的“知识产权流氓”,就正在大举进入到网络平台。《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获悉,目前淘宝网就面临大量的恶意品牌投诉案例。一些职业的恶意投诉品牌,没有实体的买卖或企业,只有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将非显著性的名称进行商标抢注,进而对淘宝卖家进行品牌投诉,达到其“敲竹杠”的目的。大促前遭恶意投诉商家损失20万在淘宝网开鞋类店铺的王锋(化名),2015年时就遇到过一次恶意投诉。除了被品牌方勒索4000元之外,因耽误了促销的最佳时间,导致他损失了20多万元。王锋在石家庄经营鞋类批发生意,2012年开始接触电商在淘宝上开店。经过多年的努力,如今的流水每月能有数十万元。然而2015年10月,王锋所卖的一款很火的“刀锋”鞋款却遭到恶意投诉被迫下架。“当时这款鞋的销量很火,每天都能卖100多单。

  因为这款鞋底镂空较多,因此都叫他‘刀锋’鞋。当时觉得‘刀锋’只是一个描述,也没听说有厂商为这个词注册品牌。但后来突然因为‘刀锋’遭到了投诉。”王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王锋回忆说,当时有个自称在福建的品牌方因“刀锋”这个词,投诉了他。“要是平时投诉我也不着急,但当时是在大促销的前期,光这款鞋的货,我这边就备了数千双,为上促销也投了很多钱。而他一投诉,我这鞋就得下架。”就在王锋与平台方就投诉的情况进行沟通时,这个福建的品牌方突然联系上他,并让其通过QQ跟他联系。在沟通中,这个自称姓张的品牌方声称得给他9000元,才能被授权使用“刀锋”这个词。因为大促销临近,经过几次砍价,王锋将授权的价格降低到了4000元。“钱打过去了,他们那边也撤销投诉,但说好给的授权书则一直也没有。”虽然撤销了“投诉”,但因为前后折腾了一个多星期,这使得王先生错过了销售的最佳时间。“搞电商的都懂,这个促销时间商品一下架,因为竞品很多,流量很难再回到你这边。”因此,王锋备的货仅销售了不到五分之一,前后总共损失20多万元。而与王锋有类型情况的还有李某,他同样也是被福建的这个张某以“刀锋”品牌词恶意投诉,结果支付了数千元的费用才解套。古稀老太注册上百品牌用于投诉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情况如今在淘宝平台上已并非少数,其背后甚至包藏着某种灰色地带的“产业链”。淘宝平台治理专家巡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年淘宝网面临的此类恶意投诉多达上百万起。“正常的权利人投诉,是全年都在进行。而发起恶意投诉的所谓“权利人”,专门盯着行业内的顶级卖家,以及大促销这样的时间点,进行密集的品牌词投诉,以达到敲卖家‘竹杠’的目的。”巡洋向记者透露,据淘宝平台治理部调查,家住北京、现年已近70岁的老太太张某某,就注册了上百个品牌关键词,例如“破洞”、“邮差”、“花苞”等,然后对涉及这些词的商品进行恶意投诉。“有一种带洞的牛仔裤,特别受年轻人喜爱,销量很高。张某某就选在大促销的前夕,用‘破洞’这个品牌对平台上的近千件商品进行投诉。”他说。巡洋分析指出,因为上平台促销,商家前期已有很大的投入,所以面对突然而至的此类恶意投诉,即使明知是敲诈,不少商家也不得不选择在这个时候妥协,私下给所谓的“权利人”一定的金额——一般都是从几百到数千不等,让其撤销投诉。

  “因为张某某确实拿到了商标局的注册证,从法律层面上,平台很难不支持张某某的投诉。”但面对如今众多的恶意投诉案例,淘宝方面也选择对于影响较大的恶意投诉进行抵制。“比如,有一个李姓权利人注册了‘软玻璃’这样品牌,然后跑到平台要求下架所有含‘软玻璃’这样词的商品。此后,我们在就此事跟行业沟通中,所有业内代表都反对这样做,认为这种恶意投诉毫无道理,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巡洋说。巡洋告诉记者,虽然后来李某没有就此事纠缠,但随着恶意品牌投诉的增多,平台面临的法律风险确实在加大。专家建议抬高“商标”注册门槛“事实上,在我们同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沟通过程中,相关部门虽然也意识到这种恶意投诉的存在,但囿于目前法律上对品牌保护涉及的诸如显著性词汇等缺乏明确规定,因此面临着鉴定难的问题,在执法中确实很难把握尺度,缺乏统一标准。”巡洋告诉记者。

  从事知识产权案审理工作多年的张法官告诉记者,今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出台(以下简称《审理指南》),其中对“商标”权利人的投诉“通知”方式、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因“错误通知”导致的法律后果均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审理指南》中规定,权利人的“商标”侵权通知,应能使平台服务商相信存在侵害商标权的可能性较大。而因权利人错误通知导致平台服务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致使网络卖家发生损失的,网络卖家有权要求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张某某等人的投诉,其平台卖家是否真的侵害其商标权,这是一个司法判断的问题,作为平台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张法官说。针对电商平台遇到的“商标”侵权认定难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中国电子[-1.78%]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也认为,这确实是一个亟待破解的新课题,他建议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共治,加快发现、清理无效“垃圾专利”以及“非显著词商标”,以阻止此类歪风邪气蔓延。“现在淘宝网遇到的恶意投诉权利人问题,归根结底是大量非显著性的词汇被注册成了商标。

  这些商标成为少数‘恶人’用来收保护费的凭证。而解决这一问题,首要是提高‘商标’注册门槛,审核注册商标人的资质。如同时注册上百个品牌的张某某,如果她只有一个空壳公司,那商标注册部门是否应考虑不给她进行注册服务,因为她注册商标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正常经营。”阿拉木斯说。